与狼共舞服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其品牌的灵感源于荣获1990年奥斯卡金像奖的同名影片<<与狼共舞>>。从2000年开始特许专卖事业以来,与狼共舞在中国的专卖事业飞速而稳健的发展着,专卖店遍布全国各地。2002年3月,国际天皇巨星黎明出任与狼共舞形象大使,并在北京举行了正式签约仪式。国际级明星的加盟使与狼共舞在美国品牌和中国市场之间找到了更加完美的结合点。2004年对于与狼共舞而言又是重要的一年,另一位天皇巨星郭富城成为了与狼共舞服装新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健康、活力、动感的郭富城,给与狼共舞带来了更激情的舞曲风格,带来了新一轮的动感旋风。至2006年底,与狼共舞品牌在全国范围已经拥有近30个省级代理,800多家专卖店(专厅),专卖网络遍布全国各个角落。并在短短几年间完成了一些企业10几年才完成的目标一一成为少数几个销售额过亿的服装企业。与狼共舞品牌服饰自成立以来一直奉行“缔造世界休闲领域中的强势品牌”为经营目标:以“勇于尝试,敢于冒险“为企业的精神。公司在成立以来并没有停止不前,而是顺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做了积极的调整;并结合自身产品的优势从公司的VI,专卖店的展示形象,特别是在产品的风格上从设计到面料的选择,质量控制、营销管理、客户服务等主要环节都一丝不苟。与狼共舞在捕捉国际流行时尚之变化的同时,更加强调整体概念的流行性、时尚感,色彩上既有较为时尚、前卫的,也有较为保守传统的,将充满着激情活力,敢与挑战自我,敢于突破现状的年轻人的内在气质演绎得淋漓尽致,以一个全新的形象,全新的感觉呈现在消费者的面前。